自中唐迄宋,商品經濟的發展刺激着城市市場空間的不斷擴張

旅遊

宋代以前,官方立市。市須設置於城市之中,唐代即曾明令:“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。”在整個城市格局中,市是面積有限的商業區,以唐代長安城爲例,其郭城之中總共有一百零八坊,而東西兩市則僅合佔四坊之地。市是相對封閉的空間,四周立以垣牆,設門以供出入,啓閉有固定的時間。

自周迄漢,坐賈要住在市內,從北魏開始,坐賈可以於市外居住,但其商品交易活動必須在市中進行。市中的同業店鋪初以列或肆爲單位集聚成同業區域,到唐代時“凡市,每肆立標,題行名”,已發展爲按“行”來集聚的同業區域。市籍制正是以這種“封閉式的集中的市制”國爲依存的。自中唐迄宋,商品經濟的發展刺激着城市市場空間的不斷擴張,具體表現爲以下幾個方面。

一、城市市場漸向坊中擴張

唐代兩京及諸州縣郭城之中實行坊市制。簡而言之,坊就是居住之所,市就是買賣之所。旬唐代長安城內的“坊”在空間形態上有兩種,即正方形和長方形,大多四面各有一個出入口。坊內分四個區,爲十字形街道所分隔,並且每個區又爲更狹小的十字形小巷劃分成四個“象限”,這樣每個坊就有十六個小的居住單元。

洛陽與長安的城郭佈局異曲同工。洛陽的城郭以洛水爲南北之分野。北郭西部是宮城、皇城和東城,這裏是天子和中央官署的所在地,其中東城以含嘉門和宣仁門與東部的北郭相通。北郭的中心區域是北市,爲二十八個坊所圍繞,北開徽安門和安喜門,東開上東門。其中位於東南部的時邕坊、東北部的殖業坊、西部的清化坊內多設旅館或酒家。

洛水以南分爲東西兩部,東部以南市爲中心散落着三十九個坊;西部分佈着四十二個坊和一個市,通濟渠自西南向東北橫貫整個城郭,交通便利,因而商業比較發達。

嚴格意義上講,坊內不設店,市內不住家。唐中葉以後,坊內屢屢出現商業活動,各類店鋪不斷開設。洛陽城的坊名多與商人的經營活動相關,如北市東北部的殖業坊、豐財坊,東南部的毓財坊,南市北部的通利坊,西市北部的廣利坊,這種跡象表明商人的經營活動已經向坊間逐步滲透。其時,長安城市場向坊中擴張更加明顯。

以長安城朱雀門街東西諸坊爲例。長安城景風門的崇仁坊內商業活動頻繁,“因是一街輻湊,遂傾兩市,晝夜喧呼,燈火不絕,京中諸坊,莫之與比”。勝業坊內著名的以幸運地得到數鬥金而驟富的鄒駱駝,“先貧,嘗以小車推蒸餅賣之。”靖恭坊有賣氈曲者,宜陽坊裏有彩繳鋪,興化坊中有以販緡爲業者,延壽坊裏還有經營金銀珠寶、玉石者。

但在長安城諸坊中,自開元以後,坊中出現最多的則是旅店、飲食店鋪。此外,東西兩市相鄰的坊中,如西市的懷德坊、崇化坊、興化坊等,東市的親仁坊、崇仁坊、安邑坊等,不僅是商賈囤聚財貨之所,而且成爲本地行商和外來客商的居住之地。

另者,廟會是坊中重要的人羣集聚地,在廟會舉辦期間,商業經營活動活躍,必須在市內進行的交易行爲轉變空間,開始在坊內開展,這亦是商業行爲衝破市制限制的表現。更有甚者,坊中的寺院也有存儲物資的邸店。唐武宗曾經下詔:“又京城諸市,亦不盡有產業,就中即有富寺。今既疏理僧尼,兼停修造,所入厚利,恐皆枉破。委功德使檢責富寺邸店多處,除計料供常住處,剩者便勒貨賣,不得廣佔求利,侵奪疲人,所去不均之患,冀合裒之義。”

二、城市市場漸向“街”擴張

唐代政府多次頒佈禁止破壞坊牆的行爲,並且曾經下達修繕破損的坊牆的條令,入宋,東京曾一度恢復街鼓制度,並且加大了對侵街行爲的處罰,全權交由右侍禁閣門祗侯謝德權區處。他認真對街巷進行度量,登記在冊,並表木爲制,嚴禁侵佔街巷。然而,此時的侵街已與唐代破壞坊牆、佔地建宅大不相同,而是沿街居民,更多的是商人建造邸店,擴大商業經營場所的行爲。

官僚因爲處理侵街行爲損害了自己的邸店,以致釆取訴訟手段,然而,大規模侵街行爲之所以發生在宋代時期,是因爲商品經濟獲得快速發展,而城市的規劃卻滯後的結果,其解決方法只能是對城市進行科學規劃,有效管理,充分發揮其經濟社會功能,而非採用單一的限制打壓措施。因此,這種逆勢而動的行爲最終必然無果而終。

而在唐代的城郭之中,“街”只是各坊間的通道,每個坊內中的通道爲“曲這些“街”和“曲”的功能單一,只具有道路交通之便利,並無明顯的經濟功能,這是因爲主要的經濟行爲必須在“市”中進行。

及至宋代,坊中的通道改稱爲“巷”,僅有少數仍然沿用舊稱。而“街”不再是各坊間的通道。這些變化絕不僅是名稱的變化,而是城市規劃、管理、佈局、功能和觀念的綜合變化。巷不再是坊內的通道,而是與街道相連,爲兩側的邸店和民居所塑造,併成爲後者發展的載體。

東京著名的巷有界身巷、麥秸巷等;同樣的,街也是兩側邸店和民居的通道,比巷承擔着更多的經濟社會功能。東京著名的街有四大御街、宣德門前大街等。這樣,東西向的街與南北向的巷,以及南北向的街與東西向的巷相互交織,形成一個龐大的交通網絡。宋代繁榮、發達的城市商品經濟就是依託這些街巷而得以發展。

自中唐始,諸坊市街曲“侵街打牆,接檐造舍”、臨街設店、向街開門等現象屢禁不止。再到宋代政府用徵收“侵街錢”的方法來懲罰遏制店鋪屋舍侵街的行爲,表明了“街”逐漸成爲城市之中商業活動的重要場所。

三、城市市場空間向城垣以外延伸

中唐以降,不少州縣因城內人口增長的壓力,或是因地處衝要、交通發達,城市市場空間向城垣以外延伸,突破“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”的限制。唐代開元以後,長安城城郭外已出現了不少店鋪,城垣外的商業繁榮大多憑藉城市龐大人口帶來的驚人的消費能力,以及近城的便利交通設施,因此,必然與城市的經濟活動息息相關。

東京每日所需的大量日用消費品,如面、肉、米以及蔬菜都由城外的大批發商供應,“每日至晚,每羣萬數,止十數人驅逐,無有亂行者。”這就是生豬批發 商的傭工清早驅逐生豬經過南薰門趕早市的盛景。南宋臨安同樣在城外設置廂坊,“本府城內雖有兵官七員分廂管事,而兵官多昧文法,徇私容情,乞照城外,亦置左右廂官兩員,以京朝官親民資序人充。”

“城南渾水閘有團招客旅,養魚集聚於此,城內外鰲鋪不下一二百餘家,皆就此上行。”“城內外諸鋪戶,每戶專任行頭於米市做價,徑發米到各鋪出衆。”城市市場空間越過城垣向四周發展,從而形成了大都市的衛星市鎮,其中一部分的繁華景象與市內已無二致,並且發展空間巨大,“百里之內,並無閒地”。

城外相對廣闊的空間爲稠密、擁擠的城內提供充足的消費物資,而城內則爲城外提供消費市場和生產資料,形成了“城郭、鄉村之民交相生養”的相對良性互動。

其時,從都城城門名稱的變化也可以看出城市市場向城垣外發展的趨勢,如東京外城西面的金水河水門變爲咸豐門,新鄭門爲順天門,汴河西水門爲大通門;東面的廣濟河西水門變爲善利門,汴河東水門爲通津門;北面的廣濟河門變爲永順門,陳橋門爲永泰門;南面的蔡河下水門變爲廣利門等。

這些城門名稱的利商和世俗的變遷表明城垣外商業的勃興。具體來說,唐代長安城城垣外商業點主要分佈於春明門外、延興門外、青口門外、通化門外和金廣門外等,重點經營鬻餅餛燉、酒店、旅館和長店(車的修理、製造、販賣)。

伴隨着城市市場空間的不斷擴張,“封閉式的集中的”市制日漸走向崩壞。至宋代前期,城市古典市制最終瓦解,其表現爲傳統坊市格局消亡,店鋪的開設遍及街市坊巷,夜市出現,從早到晚都有店鋪開門營業,市署取消,而以古典市制爲依存的市籍制也自然失去了存在的意義。